作者:鄭閔聲 圖片來源:陳應欽 攝影/鄭興 提供

修滿學分、提出論文計畫、完成論文後經口試委員會通過,是碩士班研究生想畢業必經的3個步驟。但過去幾年,不少藝術類或應用科技學門研究所,開放碩士生以創作、展演代替畢業論文。也因此,有愈來愈多碩士生靠「辦攝影展」、「寫劇本」、「拍紀錄片」等不同型態作品,拿到畢業證書。

修滿學分、提出論文計畫、完成論文後經口試委員會通過,是碩士班研究生想畢業必經的3個步驟。但過去幾年,不少藝術類或應用科技學門研究所,開放碩士生以創作、展演代替畢業論文。也因此,有愈來愈多碩士生靠「辦攝影展」、「寫劇本」、「拍紀錄片」等不同型態作品,拿到畢業證書。

在第29屆金曲獎入圍「最佳國語專輯」與「年度最佳新人」兩項大獎的歌手鄭興,就是憑著個人首張創作專輯《忽然有一天,我離開了台北》,取得政治大學傳播學院碩士學位。或許你認為,熱愛音樂又能藉由出唱片完成學業,簡直是一舉兩得;但鄭興回憶起超過一年的專輯籌備過程,卻帶著苦笑說:「那段時間很艱難,我經常懷疑,做專輯這個決定是不是對的。」

鄭興口中的「艱難」,並不是誇大其詞,因為他為了這個碩士學位,完成的不只一張唱片,還包括一場在火車上進行的移動音樂會,以及一份篇幅超過15,000字、必須通過口試的創作論述。

國內各大學系所,對於碩士生以創作展演代替論文的資格考核條件不盡相同,但有一項共同點是:根據教育部規定,所有的創作、展演,皆需附上書面報告說明。以鄭興畢業的政大傳院為例,碩士生若想以創作作品代替論文,作品必須經公開展覽,展出計畫應在發表前3個月提出,並於結案後正式報告。正式報告時,應附上包括創作理念、學理基礎、內容方向、方法技巧、創意價值與貢獻在內的書面報告,接受碩士學位考試委員會口試,字數以不少於15,000字為原則。

選創作還是得寫論文、接受口試

從上述規定可以看出,一般碩士生該經歷的論文寫作計畫口試(Proposal)與論文口試(Final),選擇創作的碩士生也得同樣走過一遭。再加上碩士班的本質是學術訓練,因此「創作碩士生」的書面報告中,絕不能輕忽與創作理念相關的「理論基礎」。碩士生想走創作畢業這條路,不僅得產出作品,還要完成一本「小論文」。

「很多同學以為創作比寫論文輕鬆,但實際上,創作者要思考如何讓抽象理論與作品對話,同時執行實務操作,是很麻煩的事。」

政大傳院研究部副院長孫秀蕙分析,經常有碩士生誤以為「走創作」等於「不必讀理論」,但政大傳院對於代表作品與學理交集的「創作論述」,要求相當嚴謹,有時選擇創作比寫論文花更多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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