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游婉琪 製表:張詩芸 圖片來源:陳應欽

未納入勞健保,損失比想像大

這種情況下,林凱衡坦言,額外負擔保費確實容易引起抗拒。但追根究柢,問題在於研究生助理薪資過低。況且,勞保除了職災給付和死亡給付以外,最重要的是年資與老年給付,很多學生在沒有離開學校前或許無法體會,但是出社會後,很快就知道勞保年資對於退休金的影響甚鉅。

世新大學學生勞動權益行動小組估算,在學期間擔任研究生助理若無投保勞保,不僅工作期間發生傷亡沒有理賠,勞保退休年金平均每少保1個月,損失約1萬元。假設一名學生從大學期間開始在校內擔任工讀生與兼職助理工作,8年下來,校方若都沒有替他投保勞健保、提撥勞退金,晚年將損失至少108萬元的勞保年金與勞工退休金。

隨著愈來愈多大學研究生積極爭取助理納保,教育部與勞動部不得不正視這個問題。然而,在教育部最新頒布、8月起生效的「專科以上學校獎助生權益保障指導原則」中,卻將研究生助理分成「研究獎助生」、「教學獎助生」及「附服務負擔助學生」三類,其中附服務負擔助學生是針對教育部弱勢助學計畫領取助學金的學生;教學獎助生的課程學習必須是正式有學分的必修或選修課程、論文研究,或為畢業條件如實習課程、田野調查、實驗研究等;研究獎助生則為發表論文或符合畢業條件,參加與自身研究相關的研究計畫或修習研究課程,在接受教師指導下,協助相關研究執行。

投入助理工作前,最好簽勞雇契約

對此,政治大學社會學研究所學生林奕志認為,教育部做法等於是希望《勞基法》不要進入校園內,校方只需要開出一門課,並強迫學生選修,就可以規避《勞基法》保障;讓研究生助理在遭遇不當勞動權益對待時,只能主動向勞工局檢舉,交由勞動檢查認定。

林凱衡建議,研究生在尋覓助理工作時,除了要先確保有無勞健保外,最好與校方簽訂勞雇契約,確定工作內容與權責劃分。一旦遇到勞資爭議,千萬不要忘記錄音,並向校內相關勞動團體尋求支援與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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